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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分居夫妻见面就掐 法官耐心劝解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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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登辉  发布时间:2019-04-18 08:09:30 打印 字号: | |
  “程法官,辛苦您了,现在都快1点了,耽误您吃饭了,真不好意思。”案件当事人小昌(化名)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充满感激的说道。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

  小昌与小金(化名)系同村人,两人经媒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小金常年在外务工,小昌在家带孩子,两人分开生活,即使短暂相聚,两人也争吵不休,矛盾越积越深,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19年1月25日,小昌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这段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

  开庭当天,小金将两个孩子带来了,为减少对小孩的伤害,承办法官单独将两人叫到调解室进行庭前调解。两人一入座就开始你一言我一语争吵起来,互相指责,法官立即叫停二人的争吵,劝解道:“十几年的婚姻,好聚好散,看在孩子的份上,心平气和坐下来解决问题。”听了法官的劝说,双方当时停止了争吵,但在随后的调解中,两人依旧恶语相向,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法官依程序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详细了解原、被告的情况后,得知两人都同意离婚,主要争执在于两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法官决定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第二次调解。法官对双方明理释法,表明抚养权只是涉及到小孩在成年前主要跟谁一起生活,并不会影响双方的父母子女关系,多为子女着想,为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建议最好不要改变小孩的成长环境。在法官的一遍又一遍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对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两小孩由小金抚养,小昌支付抚养费。最终,这场积怨多年的婚姻圆满调解。

  后语:婚姻需要两人共同经营,互相理解,互相体谅,就算不能一起携手到老,也应将伤害减到最小,就像程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说的一样:“结婚后就是和对方的缺点过日子,既然双方都不能包容,那就坐下来心平气和,好聚好散”。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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