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字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白水法庭成功调解了龚某某(化名)等九人与傅某某(化名)劳务合同纠纷共九案。
2015年期间,被告傅某某指派原告等九人,一部分在河南安阳,另一部分在江西赣州两个地方从事室内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向原告每人出具了工资欠条,共17.6万元,九位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诉至人民法院。通过庭审法院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经常在一起共事,对对方的情况都表示理解。双方均同意法官组织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傅某某表示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属实,欠条对自己一直生效,只要其本人在便一定会付清拖欠的工资,只不过目前外面还有工程款未收到,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拖欠的17.6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希望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慢慢还,同时他还表示自己不想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对自己声誉造成影响。
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组织,被告与九位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分三年将上述拖欠农民工工资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作者:刘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