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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女子为朋友讨要欠款 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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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莹  发布时间:2019-04-23 17:28:50 打印 字号: | |
  讨债方式千万条,切忌非法拘禁第一条。岳阳县一“义气”女子,为帮助朋友讨要1000元欠款,伙同他人非法拘禁欠款人10个小时,最终得不偿失,身陷囹圄。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邓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10月1日晚上,被告人邓某为了帮杨某找刘某讨要1000元欠款,便找来他人一起来到刘某家中,强行将刘某带到岳阳市某宾馆房间内。后刘某在宾馆房间通过微信转账还给杨某800元,因刘某无法归还剩余200元,邓某等人殴打了刘某。晚上22时许,被告人邓某驾驶小车将刘某带到岳阳县荣家湾镇的途中被民警抓获,此时,刘某已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10个小时。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为他人索取债务伙同他人非法限制被害人刘某人身自由,时间达10个小时,被害人刘某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遭到殴打,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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