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感谢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了,不是你们,我的赔偿款不可能这么快执行到位!”,近日,平江县瓮江镇源坪村村民凌某给平江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时,紧紧握着执行局干警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2015年11月,凌某在彭某经营的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期间,不慎摔伤。事故发生后,凌某被认定为工伤,双方于2017年7月经平江县城关镇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由彭某除支付医疗费用外,另外赔偿凌某125000元。此后,彭某陆续支付了部分赔偿款,但还有60000元一直未付。为此,凌某于2018年4月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由彭某支付凌某工伤赔偿款60000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彭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凌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彭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便玩起了消失,企图规避执行。经调查,法院发现彭某已将其经营的物流公司作价十余万元转让给其姐,且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未将上述财产变动情况如实报告。鉴于彭某的行为严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对彭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后,彭某仍不主动履行义务,一直避而不见。而凌某受伤后,一直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加上家里有三个小孩要抚养,生活十分困难。
对此,平江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决定由执行局政委带队前往长沙查找彭某下落。当执行干警赶到长沙,根据凌某提供的地址却未能找到彭某,据小区物业反映,彭某早已搬离该小区,线索一度中断。面对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彭某呢?执行局干警并未放弃,先后找到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房产局、教育局调查了解情况,经过大海捞针般的查找,终于找到了彭某的临时租住地。但当执行干警赶到彭某租住地时却是房门紧闭,彭某一直不肯露面,为此,执行干警们硬是在彭某家门口蹲守了两天,饿了吃盒饭,困了轮流到车上休息。
迫于压力彭某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局,但当执行干警要求其履行义务时,彭某来来去去都是两个字――“没钱”。鉴于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对彭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积极引导凌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彭某的刑事责任。听到自己因为拒不履行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彭某才真正慌了神,连忙叫家人与凌某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双方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彭某共支付凌某赔偿款及利息共计6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