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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干警“搭线”促和解 人性执行显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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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希  发布时间:2019-05-09 09:37:01 打印 字号: | |
  时间已是晚上10点,在安徽省巢湖市一间面积不到80平方米的简陋房屋内,李老汉伸出大拇指在执行笔录上捺下了自己的手印,与执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7年,李老汉的儿子李宽在湖南临湘某花炮生产厂承包了一条生产线进行花炮生产,后因政策调整,花炮厂被政府关闭,李宽无力偿还所欠骆正的纸箱包装货款20万元。2018年骆正曾多次找到李宽要求偿还欠款未果,遂将李宽诉至临湘法院。临湘法院依法判决李宽偿还骆正货款20万元。

  时至2019年3月,李宽仍未偿还骆正货款,骆正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该执行案后,立马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是李宽的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此外,经过委托查询,执行干警发现在李宽名下有一套房产。后来,几经辗转,执行干警终于联系上李宽的父亲李老汉,方得知,李宽在去年7月,因突发剧烈头痛伴有神志不清住院治疗,后被诊断为脑梗死,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认知力低下,家里也因给李宽治病开销巨大,目前无力偿还全部欠款。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中条件确实困难,并没有立刻执行李宽名下房产,而是联系申请人,将被执行人困难情况如实告知,并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反复释法析理,通过执行干警的“搭线”,双方终于同意和解。

  4月18日,执行干警与骆正共同赶赴安徽巢湖李宽家中,见到了李老汉,经过了3个小时的协商,双方签订长期履行协议:由李老汉于4月19日自愿代为偿还3万元执行款,余下17万由李老汉按等额分4年偿还。此外,考虑到李宽家中实际情况,骆正还承诺若被执行人能在2019年还清全部执行款,他自愿放弃本金3万元。

  最终,李老汉表示,自己一定会按照协议内容,想尽办法,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也对申请人的理解和信任表示衷心感谢。执行法官表示,该案通过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的方式顺利执结完毕,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照顾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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