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长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傅某某在汨罗市某加油站从事炊事员工作,2018年1月25日早上,傅某某在骑电动车上班顺便买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之后送往医院治疗,并因此事故造成损失。傅某某在受伤后多次找加油站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故傅某某向法院起诉。
查明事实后,办案法官多次给加油站的负责人做工作,并了解到负责人对自己是否应该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存有争议,于是将相关法律依据告知油站负责人。同时劝解傅某某,其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责任,损失不能全部由加油站承担,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加油站负责人当场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
事后,傅某某给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