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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湘阴)院长牵头协调 多元化解地面施工损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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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13 11:15:40 打印 字号: | |

女子骑车经过施工路面被摔成一级伤残,向被告索赔244万。近日,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地面施工损害纠纷案中,院长李卫东、副院长蒋军靠前指挥,启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受到了当事人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2017年4月,被告湘阴县某社区为解决村民农田灌溉问题将一县乡道路横向挖断,后对路面进行了填土,因车辆碾压和自然下沉施工路面出现凹陷。次月,原告刘某平骑自行车经过该路段施工处时,不慎摔倒受伤,构成一级伤残,属完全护理依赖,且一直在医院治疗。截止起诉之日已用去医疗费61万余元,上述费用除被告方支付11万余元和其家人支付部分外,尚欠医院近34万元。原告方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244万余元。

湘阴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告严重的伤情以及案件的复杂情况,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作为案件承办人,主管副院长牵头组成调解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调解。因案情复杂,该案先后两次庭审,通过类案推送、专业法官会议对责任划分等进行认真研究后,主管副院长蒋军又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院长李卫东又多次与被告单位负责人沟通,承办人再次向原告说理析法,进行思想摸底。最后由政法委牵头,再次召开了专案协调会,经过多方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方在前期垫付的医药费用基础上再赔偿55万元给予原告。

该案最终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张风光 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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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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