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曾梦子)醉酒驾车路遇交警检查,司机余某强行开车冲卡,将执法交警拖行100多米后逃离。近日,临湘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9月27日20时,被告人余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临湘市建新南路与107国道交叉路段附近时,遇交警设点查酒驾。余某先拒绝接受酒精测试,后开车强行冲卡,将正在执法的协警沈某拖行100多米后逃离。经鉴定,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次日凌晨1时,余某向临湘市公安局投案。经鉴定,余某血液中乙醇定量含量检测为98.78mg/100ml,系醉酒驾驶。
案发后,余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沈某的损失,取得其谅解。
法院认为,余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又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余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余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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