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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邻里纠纷引积怨 男子纵火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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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19-05-16 11:40:31 打印 字号: | |
  68岁的郑某因为相邻地基问题,与邻居魏某时常发生争吵。2019年正月初二凌晨2点,郑某越想越气,于是放火点燃了魏某家的柴棚……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郑某为泄私愤报复邻居魏某,明知魏某家柴棚堆放大量干柴,柴棚紧连着魏某的住宅,后面挨着山林。2019年2月6日凌晨2时许,郑某趁魏某家人已关灯睡觉之机,携带手电筒、打火机和卫生纸悄悄地来到魏某家柴棚,用打火机点燃柴火后逃离现场。大火烧起来被魏某家人发觉,所幸在村民帮助下被扑灭。此次大火导致魏某家的柴棚烧毁、住宅屋檐树木烧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50元。2019年3月3日,郑某亲属赔偿了被害人魏某2万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放火罪,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坦白,同时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被告人郑某从轻处罚。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以及郑某的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可适用缓刑。综合以上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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