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将车停靠在拐弯路段引发交通事故,没碰没擦为什么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停靠在拐弯路段的车主何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
2017年12月9日,王某驾A车行驶至华容县域某路段时,因何某驾驶的B车停靠在路旁(转弯路段),导致视线产生盲区撞到从B车车头前冲出的行人邓某,造成邓某受伤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经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邓某、何某共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邓某的死亡造成各项损失共计一百四十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驾驶机动车,忽视行车安全,违规停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2项:“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道、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的规定,何某违规停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何某共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结合本案实际,王某承担70%责任,邓某自身承担15%责任,何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生活中很多驾驶员为了方便,喜欢将车停在无规划停车位的马路旁,以为停车时间不长,又停在路旁并无大碍,殊不知,这个不良行为,既违反了交通规则,也给自身和他人带来生命危险的隐患,如果因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面临巨额赔偿。因此,道路安全无小事,驾驶员和行人都需谨慎,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