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华容)非法占用林地来采石 华容一男子获刑
分享到:
作者:危俊洁  发布时间:2019-06-05 08:44:23 打印 字号: | |
  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6年8月,何某与袁某签订协议,由何某出资对华容县某采石厂进行承包开采,何某自行负责开采所需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后何某因故将该采石场交由被告人刘某经营。刘某明知所开采的矿区系华容县某国有林场的林地,但仍在未办理任何林地使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开采,造成国家公益林地损毁。经鉴定,华容县某采石场自2016年11月26日至2018年7月23日止,其新增占用的林地总面积为27.39亩,占用林地地类为国家级公益林,并已改变林地用途。

  2018年8月3日,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月10日,刘某已委托相关企业对损毁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已委托相关企业进行补植复绿工作,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小林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