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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夫妻闹离婚 法官多次调解平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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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双  发布时间:2019-06-06 15:21: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经过多次调解,因离婚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夫妻终于放下芥蒂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原告陈某与被告凌某结婚已有十二年,生育了两个儿子,从2016年开始,由于在不同地方务工,双方开始出现矛盾,经常为家庭琐事吵闹,矛盾不断升级。为此,陈某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不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两次判决不准离婚。今年3月,陈某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凌某离婚,并要求抚养一个儿子。

  庭审当天,原告态度非常激进,执意要离婚,调解过程中,还有过激行为。但被告凌某不同意离婚,坚决不同意小孩给原告抚养,并向法庭提交了两个小孩书写的意愿书,表明都只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考虑到原告离婚态度坚决,再劝和确无可能,承办法官只好从协议离婚的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凌某最终说了自己的条件,要求陈某弟弟偿还自己的三万五千元借款才同意离婚,但陈某一口咬定说弟弟自己把钱还给自己了,并且钱已经花完了,这让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两个小孩均已年满8周岁,为更好的处理好小孩的抚养权,承办法官分别与两个小孩进行谈话,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为避免双方再发生冲突,法官决定转变思路,采用“分开式”调解方式,针对双方争议的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和三万五千元借款坚持不懈的做双方思想工作,耐心的做被告工作,并对原告进行情理劝导。

  最终,原告的态度产生了明显变化,同意两个儿子由被告抚养,只是由于自己现在经济比较困难,抚养费希望能按月给。同时被告的态度也出现了缓和,提出只要原告弟弟偿还了自己借款,两个小孩的抚养费愿意自行承担。承办法官马上与原告弟弟沟通,原告弟弟当场偿还了被告35000元借款。在法官提出合理建议后,原、被告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两个小孩归被告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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