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白发老人颤颤巍巍地来到平江县人民法院,要起诉他的两个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请法院为他主持公道。
开庭的当天,缪某早早的来到法庭,向法官诉说了他对两个女儿的不满。缪某的两个女儿也来到了法庭,讲起了自己的委屈。原来两个女儿一直有履行赡养义务,每个月都给了生活费给父亲,去年父亲生病都是两个女儿承担的费用,还亲自去医院照顾。就是由于今年过年两个女儿与父亲发生了一些矛盾,才没有给生活费。没想到老父亲一气之下便把两个女儿告上了法庭,这也让两个女儿心里不舒服。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了父女双方的“苦”,耐心的给双方做疏导工作,双方情绪也慢慢平缓了,两个女儿也开始与父亲聊天。女儿提出,愿意每个月出生活费给父亲,但现在经济压力比较大,两个小孩在读书,还有公婆也要赡养,希望父亲能体谅。案件承办法官认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即使目前经济窘迫,情感关怀上也不能缺位,在法官的一番劝解下,双方解开心结,缪某与两个女儿达成一致协议,两个女儿每个月各支付生活费300元。如缪某产生医疗费用双方将另行协商处理。
法官寄语: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责任,更是一份法律义务。子女要尽好赡养老人的责任,自觉承担起法律和社会道德赋予的责任,自觉履行起对老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义务,让父母安享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