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法官巧妙运用诉讼保全措施,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当事人案结事了。
2018年,彭某向许某借款128万,后经许某多次催讨,彭某在偿还部分款项后以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一直未能偿还。许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彭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0万元,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审查当事人的诉讼保全申请资料,依法裁定冻结被告彭某的银行存款1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彭某的银行存款30余万元,并向彭某送达了裁定书。
彭某在知晓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和妻子一同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表示自己银行账户上的钱是从信用社贷款用来投资做生意的,希望法官能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并以其妻子名下的房产作为担保。
承办法官和原告许某沟通后,组织双方当面进行了调解,并进行账目清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彭某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许某借款本金1085630元;如被告未能按约还款,自逾期之日起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彭某之妻康某自愿对彭某的该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当事人达成调解后,承办法官赶往外地对康某的房产予以查封,后对彭某的银行账户解除查封。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和后续处理事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