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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为骗赌“押单” 一男子获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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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竹本悒  发布时间:2019-06-14 10:34:3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君山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温某武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十四万元(与李某峰共同承担),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13日至15日,温某武伙同李某峰(在逃)利用“地下六合彩”先报单、后结算的特点,采取虚假投注的方式,骗取收单人员的信任,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数额巨大。

  2017年6月13日20时许,温某武与李某峰前往一隐藏于居民家中的“收单点”,李某峰将约20万元的现金展示给收单人员,得到确认后由收单员将其写好的185300元的“地下六合彩”码单报给庄家。等待开奖期间,李某峰借故离开,留下温某武“押单”。期间,李某峰发信息告知温某武,若中奖则向庄家索要奖金,若未中奖,他会安排人捣乱,要温某武趁乱逃走。21时30分,李某峰所报码单中奖。“兑奖”后,李、温共收到140000元奖金,温某武分得4000元,李某峰分得136000元。

  2017年6月15日晚,李、温二人在同一地点重施故技,然而,当晚李某峰的码单未中奖,为不向对方支付码单钱,李某峰通知提前安排好的十余人员口里喊着“抓赌博”,手持棍棒冲进报单点,李、温趁乱逃走。

  2018年8月29日,温某武在广州市增城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温某武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温某武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减轻、从轻处罚,故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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