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与前罪未执行的管制八个月二十七天、罚金一千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管制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8年11月12日,年近八旬的徐某来到正在举行摸奖活动的华容河广场。上午10时许,徐某发现被害人綦某拿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购买了50元的彩票后,将剩余的50元放在其右边口袋里,徐某趁綦某刮彩票之际,将手伸进綦某右边口袋里实施扒窃,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徐某于2017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2018年9月份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管制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某有盗窃犯罪前科,再次实施盗窃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在管制考验期内又犯罪,应对新罪作出判决后与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实行并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