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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群众表示“深受教育”
岳阳中院:毒品案件庭审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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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  发布时间:2019-06-26 18:08:59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活动中,学生们旁听了庭审,学习了禁毒知识手册
  “这样的禁毒宣传欢迎给我们多来几场。”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为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的效果,当天下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岳阳市岳荣社区居委会。

  岳阳市第六中学1807班全体师生及部分社区群众、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3月间,刘某(另案处理)三次联系被告人陈某欲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每次陈某均联系上线要其将甲基苯丙胺片剂送到自己的出租房,再联系刘某前来拿取。陈某三次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38500粒给刘某。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辩论,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

  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旁听人员分发了禁毒宣传手册等资料。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受到了极大地震撼与教育,“不仅不能沾染上毒品,更不能参与毒品犯罪。”

  据悉,6月24日以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禁毒宣传周”活动,通过案件集中宣判、法制宣讲、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宣传,赢得了社会和群众的普遍叫好。
责任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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