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收到了一封来自案件当事人的《感谢信》,信中对该庭法官助理马小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4年8月7日,赵甲向张某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利息和还款期限。同日,赵乙就该笔借款向张某出具了担保书。赵甲借款到期后仅支付三个月利息,赵乙在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上注明“继续担保”。因赵甲没有还款能力无法履行债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赵乙承担担保责任,该案已审结生效。
该案的法官助理马小梅了解到,张某身处广州路途遥远,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来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出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提出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代为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详细告知需要提交的文书及资料。随后,马小梅收到了张某寄来的文书资料,与资料一同寄来的还有这封感谢信。
这封信是张某手写而成,篇幅不长,但正是这朴素简单的几句话,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感激之情,也温暖了法院干警的心。近年来,华容法院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司法便民服务,以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