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第32个国际禁毒日的前一天,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法对被告人杨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进行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二十八天,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将惩罚犯罪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抓好涉毒案件审判工作。通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直接方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等间接方式,全力营造抓毒、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的识毒、防毒、禁毒意识。
自2016年至今,该院判处涉毒案件17件。其中,贩卖毒品罪9件,容留他人吸毒罪8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屈原法院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各类涉毒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