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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汨罗)起诉时要秉持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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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21 15:42:27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张浪)王某近日来到汨罗法院,称陈某向其借款5万元,约定两个月内还清,但只还了利息,本金分文未还,要求起诉陈某。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却发现,王某隐瞒了陈某已还款的事实。

原来,陈某在举证期间向法庭提交了其多次向原告还款的证据,包括微信转账和银行转账记录,共计还款4.85万元。法官将陈某提交的多项还款证据情况告知原告。经法官教育后,王某撤诉。

法官提醒:原告起诉时要秉持诚信诉讼理念,不得隐瞒事实,否则若因隐瞒关键事实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将依法予以10万元以内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则要积极应诉,避免因消极抗诉造成不利后果。

来源法制周报第1764期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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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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