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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人民调解化纠纷 司法确认安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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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满意 张浪  发布时间:2019-07-02 18:21: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份确认工伤赔偿协议效力的申请。

  外来打工妹刘某在作坊老板王某经营的一个塑料加工厂内工作,因工作时突发意外,刘某眼睛受伤。经治疗后,刘某基本痊愈。双方就医药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后在新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下,作坊老板王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36000元。刘某与王某向法院提交确认申请后,法院在半个小时内就完成了收案、立案、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所有手续,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作坊老板王某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后,当天就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此事一次性了结,双方当事人表示此事经过司法确认程序后,他们安心许多。

  司法确认具有高效、免费、定纷止争的好处,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推行,汨罗法院化解群众纠纷的手段措施也在不断增进。现汨罗法院已与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解决共建共享渠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调解完成后,引导案件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建立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审查确认协议效力,依法审查后出具确定协议有效且具有强制执行力民事裁定书,一次性定纷止争。同时,汨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涉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土地纠纷等案件时,也会积极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委托其诉前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从而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下一步,汨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律师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引进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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