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审理一起赌博案件,被告人于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2016年5月份至2018年1月23日期间,被告人于某以营利为目的,接受手机或者上门投注的方式,收受姜某、伏某、张某、何某等人的“地下六合彩”的投注共计人民币174444元,被告人于某将其中小部分码民投注转报给何某赚取番数差额获利,剩余部分码民投注均被其以“吃单做庄”的方式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收受他人“地下六合彩”投注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