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法院迄今已成立23周年。自成立以来,该院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近年来,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更是亮点频出。
典型案例在联合国
环规署官网展示
2014年11月至次年1月,被告人何某雇请被告人钟某,邀集被告人李某共同购买克百威农药,多次在洞庭湖区毒杀野生候鸟转卖至常德餐馆及小贩。2015年1月18日,几名被告人再次作案,将毒杀的63只野生候鸟送上岸销售,被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死亡候鸟均检测出克百威成分。
楼区法院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程序,被告人得到法律制裁。
该案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首批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方网站中国优秀裁判文书及宣传板块,作为中国优秀环境司法裁判案例与世界共享。
裁定先予执行
环境资源修复措施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吴某伙同被告人王某某,组织被告人王某等10名渔民在洞庭湖水域多次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门板式”电网捕捞。2018年6月21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7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合议庭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先予执行申请进行评议,考虑到当前洞庭湖尚处于禁渔期,为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遂依法裁定12名被告人于6月25日放流成鱼8600千克、幼鱼402万余尾至洞庭湖。这是该院对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首次先予裁定执行环境资源修复措施。
■ 荣誉
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单位、全省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五星级警队等省级荣誉;被市政府评为“城区征地拆迁协作优秀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化解涉诉信访先进单位”。2018年11月,该院摄制的微电影作品《妈吗》荣获亚洲微电影金海棠奖好作品奖。
通讯员 梅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