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双方缺少了解、经常争吵,刘先生曾两次到汨罗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作出不准双方离婚的判决,但后来夫妻关系愈加恶化,刘先生又向法院提起了第三次离婚诉讼。近日,汨罗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刘先生与被告周女士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这起历经三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案,最终得以圆满结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于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婚前缺少了解,再加上婚生女智力障碍,双方矛盾不断,经常吵架,刘某两次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周某均表示不同意,为了维护家庭完整,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然而夫妻感情并没有因此改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刘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多次与周女士进行沟通,扶平其激动的情绪,化解其心结,力求消除双方隔阂,化解矛盾。通过法官的调解,周某最终意识到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同意离婚,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