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徐某,你是否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随着审判员的询问,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敲响刑事速裁程序第一槌,公开审理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交通肇事案。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7月2日对被告人徐某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并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2019年7月12日湘阴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告知了徐某各项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有无异议,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否是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具结书,听取了徐某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徐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整个庭审不到十分钟,省略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马上向被告人送达了填充式判决书。
湘阴法院大胆尝试刑事速裁程序,能有效落实宽严相济,推进繁简分流,促进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