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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洞庭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在岳阳中院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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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  发布时间:2019-07-17 15:58:22 打印 字号: | |
  • 彭世理与于烽共同为基地揭牌
  • 彭世理与于烽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 彭世理致辞
  • 于烽在活动中讲话
  • 仪式由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主持
  • 出席论坛的教授
  • 高峰论坛活动现场

    7月17日,由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湖南省洞庭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揭牌暨洞庭湖环境资源一体化司法保障岳阳高峰论坛在岳阳中院举行。    

    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烽共同为基地揭牌。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伍胜,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爱年,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吴勇,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爱,岳阳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及岳阳市相关部门代表参加揭牌仪式。仪式由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主持。  

    活动中,彭世理与于烽共同签署了《岳阳中院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交流合作协议》,双方将就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重大课题研究、典型案例探讨、人才培养与交流、理论调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长期、深入的探讨交流合作。    

    彭世理在致辞中指出,湖南省洞庭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在岳阳中院成立,是岳阳法院与高校合作、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关键行动,是推进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的有益尝试,是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效方式,是贯彻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希望全市法院以此为契机,依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智力支持,立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起点,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在洞庭湖环境资源一体化司法保障岳阳高峰论坛上,湖南高院环资庭负责人、岳阳中院相关领导、岳阳各基层法院环资审判负责人与来自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长航公安、森林公安、水警公安、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代表及岳阳市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就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架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生命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一体化建设等前沿问题展开研讨。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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