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对一套变卖成交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执行干警冒着高温,历经3个小时,将此处房产清空,交给了买受人戴某,执结了这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此处房产原属被执行人肖某所有,因做生意向申请执行人戴某28万元,借款到期后肖某拒不偿还,戴某向肖某索债未果,遂向湘阴县人民法院起诉。该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依法判令肖某偿还戴某借款28万元及相应利息。
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通过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肖某在湘阴县城内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遂将依法冻结该处房产,并将该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历经二次流拍一次变卖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房产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其债务。当执行法官前去张贴责令搬离和清空房屋的执行公告时,发现肖某已外出躲债失联,大门紧闭。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6月5日当天,执行干警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社区负责人来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开展联合执法。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进入室内,将房内所有财物逐一清点并造册登记,集中存放。执行干警请来开锁公司人员更换防盗锁芯,及时制作执行笔录,由戴某和在场工作人员签字,并将新换的防盗门钥匙当场交付给了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