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岳阳县人民法院在新墙水库管理所举行“新墙水库饮用水源地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前进,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水平,岳阳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柳春龙,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县委政法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仪式。
新墙水库兴建于1961年,集雨面积11.35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45.6米,总库容为811.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67万立方米,水库水质属于较为优质的Ⅱ类水,其中Ⅰ类指标达标95%以上,二类指标达标100%,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是岳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
揭牌仪式上,杨水平介绍了岳阳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设立新墙水库饮用水源地司法保护基地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后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职能作用。以环境资源审判中心和新墙水库饮用水源地司法保护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利用刑事手段加大打击违法排污等行为的力度。二强化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司法保护合力。三是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发布、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水资源保护法制宣传,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杨前进对岳阳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新墙水库是岳阳县重要饮用水源地,要切实加以保护。希望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抓保护;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严加监管抓保护;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作为抓保护。他表示,通过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提升社会各界管水,治水,护水的意识,有力监管各部门依法履职,提升周边群众自觉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