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云溪)八旬老人追讨20年前的借款,法院依法支持
分享到:
作者:唐思思  发布时间:2019-07-23 18:11: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溪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周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罗某偿还原告周某66000元,并支付利息13200元。

    1937年出生的周某,今年已年届八十,向法院起诉罗某在二十年前借向她借款共计66000元,至今未偿还分文。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周某于1997512借给罗某10000元整,199767日借款七千元整,1997710日借款48000元整,19981017日借款1000元整,四次借款共计66000。原告周某多次向被告罗某催债,被告罗某以多种理由推辞,后逃往外乡。八旬老人希望能讨回借款,于是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案出借人一直在行使催讨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中断,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小林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