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抢劫入狱的男子陈某在出狱之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用假币玩起“偷梁换柱”的把戏。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16日10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一辆红色男士摩托车来到某村王某家中,以买板栗但无零钱为由,趁王某找零钱之机,用8600元假币换走王某置于堂屋踏板摩托车上的3600元真币。被害人王某发现后,陈某驾驶摩托车往附近的龙窖山深处逃窜,至当日16时许被民警抓获,被盗3600元人民币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对被告人陈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