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我在柬埔寨,买不了回国的机票。法官,我现在就还钱,麻烦您现在就解除我的失信黑名单。”近日,一通求救电话打到了湖南临湘法院执行局,打电话的人是“老赖”李某。
李某和柳某本是夫妻。李某外出工作,柳某与他人有了不正当关系,而且孩子也不是李某亲生的。
2018年5月柳某向岳阳临湘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一审判决,李某需支付柳某财产分割款共计2.3万余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付款义务。
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方查找李某财产线索,但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内均未发现任何存款,也未查询到李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李某本人也下落不明。
6月6日,临湘法院执行干警将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令其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恰好此时,李某正在柬埔寨旅游。李某结束行程后准备购买机票回国时,他发现自己怎么也买不了机票。经航空公司告知,才知道自己已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时的李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由此打出了那一通向法官求助的电话。
电话沟通后,李某当即联系亲属,将自己所欠的2.3万元执行款全数转账到法院执行账户上。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李智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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