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是我告错人了,我向张某郑重道歉,希望能原谅我,对之前不相信法庭的劝说也表示歉意,我申请撤诉。”审判庭里,陶某向被告席上的张某鞠躬道歉,并当庭申请撤诉。
上述这一幕发生在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鲇鱼须法庭,原告陶某以一纸欠条为证据将张某告上法庭,欠条上载明张某欠陶某五万元,并对还款期限作了约定,欠条上加盖了张某签字捺印。
承办法官在收案后,找到了陶某诉状上写明身份信息的张某家中,张某父亲表示张某在广州办厂并不在家中,并表示自己儿子绝不可能欠钱。法官联系到张某本人时,张某也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陶某,自己也没找陶某借过钱。承办法官再联系到陶某,陶某称张某是在广州向其借的钱,张某告诉她他是华容人,从小便和父亲离开华容去了广州,而且张某给自己看过他的身份证。
而张某是前几年才离开华容去广州办厂,父亲留在家中并没有外出,可见陶某叙述与张某实际情况并不相符,承办法官对陶某是否告错了人表示怀疑。眼见约定的开庭时间临近,承办法官更是加快做双方工作。陶某始终不相信承办法官的劝说,一味坚信自己没有告错人。而这时张某这边出现了新情况,张某表示自己的身份证曾经遗失过一次,已经在公安机关补办,不知道是不是陶某或者他人别有用心拿其遗失的身份证做文章。承办法官劝说张某为了保障其权益开庭当日他务必要前来参加庭审。
开庭当日,当陶某踏进审判庭,面对着完全不认识的被告“张某”,陶某才认清真相,就是他人冒用张某的身份向其借款并出具了欠条,因此有了文章开始的一幕,案件以陶某撤诉结案,双方庭后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