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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男子凿洞入店盗窃24万余元黄金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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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19-08-21 08:41:29 打印 字号: | |

    因临近年关,手头拮据的彭某决定铤而走险大干一场,利用工具凿开珠宝店的防盗门,盗走五十余件黄金首饰,价值24万余元。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125日凌晨2时许,彭某来到事先踩好点的平江县城关镇十字街某珠宝店附近,利用所携带的装修工具将该珠宝店两张防卷闸门切割洞口后钻入店内,盗得黄金手镯、黄金项链、吊坠和手链等饰品共50余件及现金人民币2080元,当晚4时许逃离现场。2019125日当日和此后几天,彭某将所盗得的部分黄金首饰在平江县城关镇、梅仙镇、南江镇和岳阳、长沙等地的店铺中销赃,将部分未变卖的黄金首饰藏匿到其家中卧室里。2019129日,彭某被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从彭某家中、身上、从部分收赃店中查获了被盗黄金首饰50余件,追回销赃款24000元。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现查明的被盗黄金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246325元。

    201934日,珠宝店主王某从平江县公安局领回被追回的全部黄金首饰和赃款41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工具切割店铺卷闸门进入店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已追回赃款、赃物,酌情可从轻处罚。鉴于以上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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