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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法院巡回审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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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寒军  发布时间:2019-09-29 16:19: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汨罗法院屈子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考虑到当事人身体状况,法官决定将庭审开到原被告的住所地村委会汨罗市白塘镇移风村。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湛某骑电动车与李某华驾驶李某所有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湛某负主要责任,李某华负次要责任因湛某受伤较重,送往医院治疗,李某垫付医疗费用共计88778元,后湛某手臂内部钢板断裂,需二次手术,李某不愿再垫付医疗费,湛某也无力治疗因治疗终结,湛某损失无法确定,交通事故理赔无法进行李某诉至法院。

庭后,承办法官向被告湛某释明其享有的法律权利,与其随行的亲属一起劝说其积极治疗,以利于身体恢复健康也便于案件审理,同时做原告方工作说明被告经济困难,希望其能适当理解,并释明其垫付的费用该案中一并处理

由于双方当庭未能达成统一意见,案件在进一步调解中承办法官表示,如被告湛某愿意积极治疗并筹措资金,法院也将依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交强险中的医疗费用限额,以促进案件尽快审结


 
责任编辑: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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