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尽心尽责的为我们调解!经过这件事,我自己长了不少法律见识,现在对方也撤诉了,我就用这面锦旗作为对法院、法官的感谢吧!”
9月30日上午,当事人刘某专程来到岳阳中院,将一面写有“执法严谨公正、办案浸透情理”的锦旗送到民三庭法官助理肖芝乐手中,以表达自己及家人对她的感激。
今年2月份,刘某实际经营的超市因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某贸易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的鞋子、衣物,被该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审理,法院裁判超市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对方损失等共计1.8万元。刘某当即提起上诉。
“赔偿款数额虽不大,却关系我们一家未来几个月的生活用计。”原来,刘某有着特殊的家庭背景:刘某现年逾七十,儿子因自小患有一级残疾,一直由刘某夫妇陪伴照料。早些年,刘某以儿子名义租赁一铺面用于超市经营来维持生计,生活相对较有着落。不料前年妻子罹患老年痴呆,生活无法自理,刘某无奈下将其送入疗养院,不久他本人也被查出患有癌症,多次接受治疗。
在案件调查中,肖芝乐获悉了刘某的家庭情况,“超市本是小本经营且刘某并无侵权的故意,贸易公司遭受的损失及影响也并不大。如果能够促成双方和解,对本就拮据的刘某一家来说,不甚于及时雨。”
在与合议庭商量后,肖芝乐负责庭前调解,她通过电话前期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并尝试调解,但进展并不理想。
9月16日,是约定双方前来法庭调查的日子。肖芝乐决定抓住这次双方见面的机会,“向庭前调解再发力”。她前后三轮找来双方当事人谈话,每一轮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肖芝乐的释法明理下,当事人的顾虑逐渐被消除,双方的同理心不断在增进。最终,刘某真诚地向贸易公司方代表致歉,并向法庭表达了悔意;贸易公司一方表示撤回所涉两起案件的起诉。
接过鲜红的锦旗,肖芝乐说,这是当事人给的肯定,也是鼓励和鞭策,“再小标的的案件,也值得用心去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