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者胡女士委托朋友向谭佳军赠送锦旗
10月9日上午,一名女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表示受朋友委托来感谢该院干警谭佳军的救人义举。
经过了解,这名女子的朋友姓胡,今年24岁,云南省人,现在在湘阴县某酒店当服务员。
10月2日清晨5点多,胡女士因琐事想不开,来到县城东湖边欲投湖轻生。谁知,胡女士一跳入湖中便开始后悔,但因不会游泳,湖水迅速淹没头顶。
虽然当时已经天亮,但因为天气刚刚转凉,又恰逢国庆假期,湖边没有什么人。
正在此时,在湖边跑步锻炼的湘阴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谭佳军和湖南省白泥湖强戒所辅警肖岳峰刚好经过那里。他们见状后,顾不上脱衣服和鞋,迅即到湖中施救。
肖岳峰第一个跳到湖中,他潜入水底抓住了女子,紧接着,谭佳军也跳到水中,经过两人奋力营救,终于将胡女士救上岸。他们将其抬到湖边凉亭内时,发现该女子已经昏迷,谭佳军随即向周围大声呼喊求助,拨打120、110,并与身边的其他人员对轻生女子进行急救,十几分钟后,该女子苏醒过来,在医生确定胡女士身体没有大碍后,他们才离开。
事后,胡女士四处打听救人者的名字和单位,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谭佳军和肖岳峰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但是面对落水者,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救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