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溪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告人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苏某于2017年7月以本人的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岳阳某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某在公司没有实际经营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多次为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非法获利。经苏某之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9张,价税合计51141835元、税额7430865.27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值税专用发票并从中获利,虚开的税额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