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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平江)女子容留多人卖淫获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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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21 09:20:22 打印 字号: | |

    本报岳阳讯 岳阳平江县中年女子李某以街边的一个“百货便利店”为幌子,容留多人从事卖淫活动。近日,平江县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至3月13日,李某在平江县城关镇经营了一家“百货便利店”,在该店中,李某为卖淫人员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容留、介绍兰某某等五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李某从卖淫女收取的嫖资中分成获利共8000余元。3月13日,李某与上述卖淫女在该店中被平江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艾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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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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