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岳阳平江县中年女子李某以街边的一个“百货便利店”为幌子,容留多人从事卖淫活动。近日,平江县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至3月13日,李某在平江县城关镇经营了一家“百货便利店”,在该店中,李某为卖淫人员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容留、介绍兰某某等五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李某从卖淫女收取的嫖资中分成获利共8000余元。3月13日,李某与上述卖淫女在该店中被平江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艾方方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