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当庭化解双方矛盾。
被告易某2018年1月经朋友介绍在原告周某经营的二手车公司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比亚迪汽车。购车后易某支付了购车款,但是该车辆至今登记在周某名下。易某自车辆购买之日起至今,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周某多次要求易某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办理过户事宜,都遭到其拒绝。易某拒不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行为给周某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故周某诉至法院。
易某辩称,购车属实,交通违法行为有三十起,都是在一个地方,但是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在开庭前都已经处理完毕,不同意周某要求赔偿的精神损失费和违约金的请求。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当庭核实,易某确实已经处理完毕所有违法行为,故在双方均同意基础上积极组织调解,并达成协议:周某同意协助易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易某保证在签订调解书二十天之内准备相关费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且周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