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书房中,珍藏着一盒法徽,这是父亲送我的礼物,它曾经别在父亲胸前,也曾被父亲别在我的胸前。
父亲曾是一名人民法官。工作期间,父亲每个周末带回家的除了换洗衣服就是一本本厚厚的法律教材和需要完成的学习作业。我也是在那时接触到了法律,内心萌发了小小的法律种子。
那时,法院的案件并不是太多,但总感觉父亲有忙不完的事,不是东家理长就是西家理短、不是出差执行就是外出办案。那时候,挂在父亲嘴上最多的话就是:“做法官要公平,要为民。”
在法院工作期间,父亲有好几次机会工作调动到其他单位,但父亲都拒绝了。他说穿上那身制服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无上荣光。于是,我也爱上了这身制服,我也想成为一名人民法官。
2001年4月的一天,我正在寝室自习,突然接到父亲电话,原来父亲出差到了湖南湘西,在经过矮寨去保靖的路上发生了车祸,随行车辆翻下了17米高的山崖。幸运的是,身着制服的父亲和同事得到老天的特别眷顾,居然只是擦破了点皮。听父亲淡淡说起车祸经过,我心中后怕不已,看着身着制服的父亲安然无恙,心中默然崇敬。当时法院的制服已经换成了黑色西服式制服,一枚红色的小法徽别在左胸口,熠熠生辉,神圣而庄严。
大学毕业后,我也进入了法院工作。参加工作时,父亲将他的那盒法徽送给了我,并亲手将其中一枚小法徽别在我的胸口:“大法徽是开庭时用的,小法徽是平时工作佩戴的。”法徽放在手中似乎没什么分量,但别在胸口则是一种责任。
法徽虽小,但它别在离良心最近的地方。父亲在为我别上法徽的刹那,是一种期盼更是一种传承,我愿将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全都赋予这枚小小法徽,愿它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辉。
图①为作者珍藏的一盒法徽。
巢 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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