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泵车)
(在淮安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陈某)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化解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积案,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10月15日,湘阴法院调派执行局10名干警,分成三个执行组再次奔赴苏、浙、沪开展涉工程机械行业集中执行行动。
10月16日至10月17日,执行各组对执行案件逐一进行查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股权进行查封、冻结。
10月18日,执行一组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现身江苏省淮安市,遂立即奔赴该地。一到淮安市区,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后,将被执行人陈某带至淮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人员一再劝说下,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将上述情况汇报领导后,对陈某宣布司法拘留,至晚上7时许,在淮安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送当地拘留所拘留。与此同时,执行二组在江苏省灌云县司法约谈被执行人刘某,执行人员对刘某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对其3万元出租车承包抵押金进行了冻结,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刘某拒不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10月21日,执行一组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现场查封搅拌设备;晚上10时许,执行二组在被执行人李某家中进行司法约谈;执行三组约谈了被执行人彭某,同时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陈某……
此次为期9天的执行行动,湘阴县法院执行人员在江苏淮安、启东、宿迁、盐城、徐州、常州等地,日均里程达600多公里,约谈被执行人8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3人、查封搅拌站设备2套、查封被执行人房屋2套、查封工程车辆10台、扣押中联泵车1台、控制财产金额1000余万元,有效地震撼了被执行人,显著提高了涉工程机械执行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