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一次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履行了判决义务,但是被告李某某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赔偿一分钱,我们现在想申请执行。”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接待室来了一个特殊的当事人,他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坐着轮椅来到执行局接待室。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在网络查控以及不动产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等一系列强制措施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了一辆风神牌车辆,再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次日,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里,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实际情况以及结合其村委会反映的情况,通过对其工作,被执行人同意交出车辆自行处理变卖,将变卖交易所得款项交到法院。
几日后,执行干警推着轮椅上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某某进行协商,经过长达3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将卖车款项2万多元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约定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实际困难问题,经申请,减免了被执行人的执行费,案件终结执行。收到钱后,坐在轮椅上的申请执行人留下了感动的泪水,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道谢。
近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在执行过程中,从解决问题出手,主动积极执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