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11月7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检察机关任公益诉讼起诉人与岳阳某养猪服务公司、姚某某、周某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该案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担任审判长,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出庭履行职责。据悉,该案为湖南首例市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作为岳阳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专家出庭就鉴定情况及结果等进行了专业解答;三被告当庭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
本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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