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人民法庭将一场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岳阳县花苗村进行。庭审邀请了当地村民和村干部参与旁听,让村民们直观感受到庭审过程。
原告王某是一名校车司机,在接送学生的路途中与行人发生剐蹭,导致行人受伤,原告王某先行赔付后找被告财产保险公司追偿无果,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查明了案件事实,针对双方争议的赔偿数额差距,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官通过该案与农村实际情况进行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向村民宣传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有效提高了村民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村民在旁听庭审后,纷纷表示这样在家门口的庭审可以多进行几次,既能更加直观地了解审理的流程,还能受到法制教育,遇到纠纷还可当场咨询法律问题,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