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龙强)高某原本有一份稳定工作,因沉迷网络赌博输光了积蓄,竟为筹措赌资实施诈骗。近日,汨罗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高某犯罪所得185万元退还给各被害人,不能追缴的责令高某退赔给各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高某通过手机在某彩票网站注册账号,主要进行“时时彩”“北京赛车”等网上赌博活动,至2017年7月,高某在该网站输光了所有积蓄。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高某为筹钱继续赌博,在自己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通过虚构各种理由从胡某等19名被害人处借得现金208万元用于网络赌博。至案发前,高某归还本金及利息23万元,共计诈骗185万元。2018年10月17日,高某主动前往汨罗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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