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革经验获省委改革办《改革简报》推介。
平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7年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总面积2300平方米,耗资500余万元。中心设安全保障、诉讼服务大厅、来访接待和审判四个区域,其中诉讼服务大厅设窗口16个,接待区设接待室10间,审判区设标准化法庭8个。中心现有常驻工作人员29名,其中立案工作人员11名,警务安保人员8名,常驻值班接访人员10名。
近三年,诉讼服务中心共受理案件19819件,接待来访人员12.6万余人次,法律咨询8700余件次,诉讼指导7400 余人次,诉前调解案件 1496件,判后答疑4100余件次,化解信访矛盾502件。先后被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12家媒体集中采访和报道。2018年3月,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同志在诉讼服务中心调研时给予高度肯定,省委政法委专刊全省推介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2017年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2018年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今年8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就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全省法院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了经验发言;10月,省高院对平江法院立案庭推荐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进行了考察。
近年来,平江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适应人民群众需求,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完善和拓展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