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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发生事故儿子随意殴打他人 父亲被拘留儿子被判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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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宁  发布时间:2019-11-20 10:06: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8年11月27日15时许,被告人伍某的父亲伍某胜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慎摔伤,并责怪系与其会车的丁某将自己撞伤,双方发生争执,伍某胜并将丁某打伤(经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随后,伍某胜通知被告人伍某,称其出了车祸,要其迅速赶到现场。随后,伍某、毛某(另案处理)等人赶到现场,未了解事件缘由,直接殴打被害人丁某及其扯劝的同事邓某。邓某逃脱后,被告人伍某及毛某等人遂离开现场。事发后,伍某胜因殴打他人的行为被临湘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二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伍某伙同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伍某有坦白情节,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孔子曾经说过:“三思而后行。”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冷静、沉着。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伍某及其父亲伍某胜,遇事不够沉着冷静。被告人伍某“疼父心切”,一时冲动,造成了如今无法挽回的后果。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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