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困难人群脱贫致富的一项扶贫政策。可有些人却把贷款当救助款,有借不还。近日,家住平江县淡水村的两兄弟因拒不还款,被“送”进了拘留所。
2016年8月8日,李建国、李建军(化名)兄弟俩在平江农商行以“扶贫贷款 ”的名义分别借款5万元,约定两年到期。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收,兄弟俩均未按合同约定还款,于是农商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发出后,李建国、李建军兄弟俩置若罔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李建国兄弟二人声称自己是贫困户,没有钱还款。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析理,但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欠款。法院遂对二人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次日,在拘留所待了一天的兄弟二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让家人筹钱支付了所有欠款,至此,该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