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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编辑出版党政类书籍 冒充党校机关工作人员多省份销售
谢先永等12人非法经营案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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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  发布时间:2019-12-02 08:21:31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1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先永、陈廷国、杨德孝等12人非法经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起,被告人谢先永在未获取出版许可的情况下,开始组织生产、销售非法出版的党政类、财会类及建筑安全类等各类书籍。其中,谢先永为了谋利,组织被告人张强杰选题与组稿,被告人程港录排,先后安排被告人郭小江、魏加安进行印刷,在每年全国党代会、“两会”等重大会议后,私自在网络上下载相关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或购买相关书籍,再断章取义,胡乱编写书名、出版社、编委会、定价,编印成书后进行销售,共计印刷1万余套(4万余本)书籍,销售给被告人陈廷国、陈丛霞17623套(70492本)。其中,2015年5月至2018年9月,谢先永违法所得共计111.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从2013年起,被告人陈廷国、陈丛霞从被告人谢先永处购进非法出版的书籍后,销售给被告人杨德孝、杨红霞、奚兰芳以及业务员。杨德孝、杨红霞、奚兰芳再转手销售给被告人刘文涛、刘文兵等业务员。其中,刘文涛、刘文兵冒充党校等机关工作人员,将书籍高价销售给湖南、湖北、贵州等各地省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证明”业务员销售书籍是正版,陈廷国与杨德孝分别在北京注册成立文化公司,用公司对公账号专门收取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书款,并给业务员提供假的北京市商业发票。检察机关指出,2010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3日,这两个公司账号所收取的非法出版书籍销售款约计2273.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先永、陈廷国等12人非法经营出版物,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依法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了充分的质证与辩论。

被告人亲属、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50余人旁听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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