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巢烨 袁秋林)近日,汨罗市法院执行局干警经多方努力,为申请人阳某某等5名农民工追回了劳动报酬10万元。
黄某某等4人在承包某中学附属工程中拖欠阳某某等5人劳务工资及材料款共计20余万元,阳某某等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判决生效后,黄某某等并未依生效判决书履行,阳某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人数较多,又涉及到农民工工资问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汨罗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并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宣讲法律。最终,被执行人答应与申请人阳某某等人进行协商。
12月4日下午,在执行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某等同意支付阳某某等5人共计17万余元,并当场支付10万元工资,承诺剩余款项在农历新年前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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